
近期,国家税务总局发布《纳税缴费信用管理办法》,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。《办法》规定,纳税缴费信用级别设A、B、M、C、D五级,对纳税缴费信用评价为A级的经营主体,税务机关予以下列激励措施。





【来源:四川观察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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